您的听力损失需要选配助听器吗?

来源: 2020/7/6 14:22:48 次阅读

什么是听力损失?

听力下降患者往往存在这些主观感觉:(1)原先能听到的声音现在听不到了,如手表的滴答声;(2)感觉周围人说话的声音都小了,听不清楚;(3)一侧耳没有另一侧耳听得好了;(4)能听到他们讲话的声音,但听不清楚讲话的内容等等。这些主诉都可反映一个情况:患者的听敏度可能出现了下降,但是真的存在听力损失吗?


要明确是否存在听力损失,需要进行一项最常规的听力检测,就是”纯音听阈测定”,获取患者双耳各个频率(250、500、1k、2k、4k、8kHz)的听阈(能听到的最小声音强度),并通过与正常青年人的数据进行对比,评估患者是否存在听力损失。如果患者单耳和/或双耳在言语频率段(500、1k、2k和4kHz)的平均纯音听阈大于正常标准(成人正常听力在25dB HL以内,儿童15dB HL以内,数值越小,表明听力越好),则认为存在有听力损失。


听力损失分为哪几类?

听力损失并不是一概而论,而是存在三大类,且不同类型的听力损失,存在不同的病因,临床处理方法也有所差异

声音传入耳蜗的途径主要包括两种方式,一种是声信号通过空气的传播,通过外耳道,经过中耳和内耳为气导途径;另一种则是声源直接振动颅骨,将声信号传入内耳,并未经过外耳道和中耳,为骨导途径。因此,纯音测听通过使用不同的声能转换装置可进行气导(使用头戴式或者插入式耳机)和骨导(使用骨振器)评估,临床医师比较气导阈值和骨导阈值是否存在差异判断听力损失的类型。

 (1)传导性听力损失

如果纯音听阈测定报告显示各频率骨导阈值正常,气导阈值升高,且两者间的差值≥15dB,则判定患者存在传导性听力损失。常见于外耳道和/或中耳异常的患者,例如外耳道骨瘤、分泌性中耳炎,中耳胆脂瘤,耳硬化症等。


(2)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

如果纯音听阈测定报告显示各频率气导和骨导阈值均升高,大于正常范围,且两者间的差值<15dB,则为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常见于内耳异常和/或听神经传导通路异常的患者。


(3)混合性听力损失

如果纯音听阈测定报告显示各频率气导和骨导阈值均升高,大于正常范围,且两者间的差值≥15dB,则为混合性听力损失。此类患者存在外耳道和/或中耳异常的同时,其内耳和/或听神经传导通路也存在异常。



听力损失程度可分为哪几级?

目前,根据WHO组织1997年发布的标准,可根据纯音听阈测定结果(平均听阈)将听力损失程度分为轻、中、重、极重度四种程度,如下表所示。


平均听阈(dBHL)

听力损失程度分级

患者表现

26-40

轻度

细小声音难以分辨

41-60

中度

日常交流时言语听觉出现困难,听其他人说话模糊不清

61-80

重度

对较大的谈话声听取困难

≥81

极重度

已经不能仅仅依靠听力与人交流,需要借助唇读与肢体语言的帮助


听力下降了可以治疗吗?

听力下降的治疗方法主要是根据患者的听力损失的性质来决定的。传导性听力损失,如急性中耳炎,更加推荐积极的药物治疗;对于一些慢性的中耳疾病,如:慢性化脓性中耳炎,中耳胆脂瘤可通过手术的方式,在处理病灶的同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听力。如果手术后,听力改善不明显。考虑助听器佩戴。对于感音神经性耳聋,如果是急性的下降,则主要按照突发性聋的治疗原则;如果是先天性的、老年性聋、长期噪声暴露、药物性的,或听力损失时间较长的感音神经性聋,此类患者听力损失药物治疗基本无效,如果听力下降明显,影响日常言语对话,临床推荐助听器选配。


什么样的听力损失需要验配助听器?

对于任何一种听力下降,经过治疗(包括药物治疗和手术治疗),听力水平无法恢复到正常,对于这部分患者,如果其在日常生活不同场景下(学校、工作场所、商场和餐厅等)的聆听和交流已经受到影响,无论是何种程度的听力损失,都可以借助助听器或者人工耳蜗等辅助听力设备的帮助尽可能恢复良好的聆听与交流状态,减少因听力损失造成的不利影响。

但在临床上,大多数听障患者选配助听器的听力损失程度,多在中度及以上水平,才考虑助听器佩戴,这主要与国人对于生活环境、对助听器的认识情况、及助听器的接受度和满意度、以及价格水平等因素有关。目前已有大量的研究证实:听力损失导致认知功能的下降,是引发老年痴呆的高危因素;并且长时期的听力下降,进一步导致患者听觉皮层功能的下降和退化,进而导致言语识别率的极度退化,而早期的助听干预可以延缓这一言语识别功能区的退化,将严重影响生活质量。因此对于成年人听力损失患者而言,早期发现、早期诊断、及早期助听器干预是非常重要的。

最后要说明的是,配助听器,不是随便买一个戴上就可以的。需要一系列的调试后方能达到最佳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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